為什麼把夫妻比作飛鳥?

  1. 《五無反後經》說:「夫婦,譬如飛鳥。暮樓高樹,同共止宿。須臾之間,及明早起,各自飛去,行求飲食。有緣則合,無緣則離。
      佛教是講因緣的(一切事物由條件所組成),所以夫妻的結合必然是暫時的,因為「緣聚則合,緣散則離」,這是宇宙間自然的鐵則,任誰也無法改變它。如此說來,前面的飛鳥之喻,不是頂恰當的嗎?
  2. 飛鳥的聚散既是靠因緣的生滅,而天地間並沒有「永不變易」的因緣存在(因為:諸法無我、諸行無常—見:《佛教的精神與特色》第四章)。所以夫妻就不一定能「白頭諧老」;也不一定能實現「比翼鳥和連理枝」的願望;更無法保證:「生生世世能作夫妻」。
      了解這個道理,對感情就不會太癡;對配偶也不會太依賴—這樣一朝有變,才不會過得太艱辛,日子才不會過得太痛苦!
  3. 可別誤會:佛典中把夫妻比作暫栖的飛鳥,是故意漠視夫妻的倫理,沖淡夫妻的感情,破壞甜蜜的家庭。
      它的真正寓意,應該是:透過無常聚散的觀照,隨緣盡分,提醒人們要「珍惜」好姻緣;盡量「容忍」惡婚姻。
      好的婚姻要珍惜,這是人人都能了解的。因為它來去匆匆—幸福如花,並不能久留;不好的姻緣要忍耐,就令人有些費解。其實這並不難懂,想想看:如果不想離婚,那除了忍耐之外,還有更好的方法嗎?不忍耐常常會聚集更多的仇恨,不但今生不能化解,恐怕以後的無窮世代也不得解脫了。
  4. 夫妻既然像飛鳥,聚散不定,所以「好聚好散」也就成了雙方應有的風度與修養。在國外,夫妻離了婚,見面時依然和氣,平常也彼此關心對方;反觀國內的離婚夫婦,從離婚前一直打到離婚後,彼此相見寇仇。學佛的夫妻,萬一不得已而分開,應該要記得佛典的啟發—依然尊重對方吧?(見:《續學佛百問》第117頁〈佛教反對離婚嗎?〉)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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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可以結婚嗎?

  1. 兩千五百多年前,釋迦牟尼佛誕生在印度。他年輕時娶得嬌媚的「耶輸陀羅」為妻,生下了活潑、聰明、可愛的「羅候羅」─後來成為佛陀「密行第一」的弟子。以後才告別了妻子,入雪山修行六年;最後在菩提樹下證得了菩提(成佛、覺悟)。
      釋迦牟尼佛自己結過婚、生育過子女,卻沒有妨害他的成佛、創教、弘法與利生。可見學佛並不一定要一輩子打光棍到底。
      如果爸爸、媽媽憂心忡忡地說:「孩子呀!我們好擔心哦!擔心你學佛之後會出家。」
      同學們可以理直氣壯地回答:「請老人家不必憂心,如果我要出家,我一定會效法釋加牟尼佛─先結婚生子,給我們家留下後代,然後才好好地修行。」
      當然,這只是提供同學們:如何應付父母心中疑慮的「標准答案」,免得父母親反對你們學佛;並不是真的鼓勵大家結婚生子之後,再出家為僧。

  2. 佛的弟子可分為:在家和出家兩大類。也就是說:學佛並不一定要出家。
      想想看:大家都出家了,誰來護持佛教呢?誰來供養師父們呢?所以,在家和出家的弟子,在佛門中的分量一樣重,只是彼此扮演的角色不同罷了。
      因此,學佛的青年當然可以結婚。

  3. 佛門中的修行,是隨時隨地都能實行的。出家的僧侶們,以「佛寺」作為他們的道場,來弘法利生;在家的佛弟子,則以「家」作為他們的道場─可以建設佛教家庭;生養佛教的好子弟,將來充當護法衝教的棟梁。

  4. 結婚與學佛,本來是不相衝突的,只是今日的佛教界太重視「出家」這件事─對任何的學佛青年,尚未了解其根性、智慧、志向與家庭背景,就天天勸告、鼓吹他們出家。有一點我們不得不說明白: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出家的;有些青年走成家立業的路,會比出家更能扮好佛教徙的角色。
      所以,有志出家的人,應該先行分析:「成家與出家的利弊得失」,再憑自己理智的判斷,來作最好的決擇。而師長們也不一味地醜化家庭與婚姻;不要一味地慫恿青年學子出家。否則天下的父母─除了正信的佛教徙之外,誰敢再讓自己的子弟學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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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戀了怎辦?

  1. 《金剛經》上說: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;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」戀愛,也是因緣所生的「有為法」之一。它有如雪泥鴻爪,原本就是:聚散無常的嘛!所以青年朋友不必大驚小怪。

  2. 別老是癡癡地問:「他(她)為什麼變心了呢?昨天不是還好好的嗎?為什麼今天就滿天風雨雷電?」記得「三法印」中的「諸行無常印」吧?世間的一切都是剎那變化的,「人」何賞不是如此?再想想「諸法無我印」,又有誰能真正做自己的主宰,叫自己不改變心意呢?(參見:《佛教的精神與特色》第四章〈三法印〉)

  3. 你自問:以真誠來交友;以熱情來追求─甚至用盡了一切「方便法門」,結果還是失敗了。這時只有佛教的「隨緣」─一切順其自然,切莫強求,才能使自己心平氣和地接受失敗。如果不肯面對事實,硬要逃避,不但是愚癡,也是荒謬。結果只有帶給別人困擾;也帶給自己更大的創傷。何苦如此?

  4. 如果你承認自己是高攀─就學識、才能、人品、志向等,你都比對方遠遜一籌。那麼退而求次,另覓知己,不就行了?何必追得那麼辛苦?
      舉個例說明:自己的體力、裝備、經驗,都不足以攀登大霸尖山、奇萊山等高聳的險峰,那何必冒險硬上?因為你可能失足崖;甚至因死其間。不如自己識相點,另外找座低矮一點的,像:萬壽山、陰明山來爬,不但體力足堪負荷,爬起來也安全舒適。

  5. 如果你不承認自己是高攀;而堅持對方跟自己是人間的絕配─就算是吧,那又有什麼意義呢?對方既不領你的情,也沒有般若智慧來認清─你就是他最好的另一半。這是他的福報淺薄、眼光太差,損失的是他而不是你,你又何必耿耿於懷呢?

  6.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,要雙方都同意才玩得起來的遊戲。現在有一方要打退堂鼓了;而你還賴在戲台上不肯下來。你說,你不會被觀眾用噓聲「轟」下來嗎?

  7. 不必氣憤,因為「嗔恚之火,能燒功德林」。氣壞了身體,固然是划不來;而有損於你清高、莊嚴的「老參」、「學長」的形象,那才是炎情慘重呢。
      你不必傷心,「前事不忘,後事之師」。冷靜地透過禪定的細慮功夫,以智慧觀照自己的言行舉止:有那些太過魯莽?太過幼稚?然後根據缺點,痛下針砭,另外一位溫文、聰慧、體貼的心上人,不就站在路的那一頭,向你微笑揮手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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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反對離婚嗎?

  1. 根據最近(一九九一年十月)的統計:在台灣,每七對夫妻就有一對步上離婚的道路。
      為什麼婚前信誓旦旦的情侶,最後竟然勞燕分飛了呢?其中的原因,當然不是三言兩語所能道盡。
      一般說來,離婚的原因是:個性不合、雙方的家庭背景太過懸殊、宗教信仰不同、教育子女的方法不同、處理經濟錢財的方式不同、第三者的闖入、缺乏講通的技巧、人格的異常或欠成熟、疾病、性生活的不協調、精神的空虛苦悶、人生價值判斷的差異、缺乏調節紛爭的管道……。而這些癥結,除了自己無能為力之外;也不是全靠別人所能解決的,因此被迫走上離婚之道。

  2. 由於夫妻的離婚,並非單純的只是兩個人的事,它影響了周遭許多的人:像父母、兄弟、子女、朋友……也影響了許多的事物:像子女的監護權、財產的歸屬、事業的經營、家庭的拆散……等等。所以,佛教徙不能把婚姻當兒戲─說結就結,說離就離。
      但是,佛教也不是盲目地「勸和不勸離」,換句話說,佛教對不同的夫妻,采取不同的輔導方式:有的勸他們和好;有的勸他們暫時分居;有的則勸他們早日分手。
      舉幾個例說明:對年輕的夫妻偶爾鬥鬥嘴、說一些心頭的氣話,當然要勸充和事佬;對三天一小吵、五天一大吵的「老冤家」,有時不妨讓他們分開一陣子,看看雙方是否能冷靜下來,然後再鼓勵他們從新來過;至於一天到晚拳來腳去,不打到頭破血流,不肯罷體的夫妻,與其等到鬥出人命;不如早日分手。

  3. 佛教講因緣─緣聚則合,緣散則離。這本來說是世間諸法(事物)的不變法則,婚姻關系的聚散,也是如此的。
      古人說:「有緣千里來相會,無緣對面不相識」。緣,是個十分有趣的東西,但是它並不難懂。簡單地說:緣就是條件。條件具足,一切都成就了;反之,則消逝得無蹤無影。
      因此,一對夫妻能夠「同床共眠」,這中間就有許多复雜的條件(因緣)在內。這些條件都是缺一不可的,只要其中有一項出缺了,這婚姻關系就可能宣告結束。

  4. 做一個佛教徙,不能消极地拿「緣散則離」的法則,來作為自己故意遊戲婚姻的藉口;應該從積极層面,去維護、建設自己的婚姻。這句話怎講?也就是說:知道婚姻的維繫離不開條件(緣),所以時時刻刻要小心加以鞏固,不要讓這些條件散離了(條件包括:相互的尊重、誠實、愛心、體貼、信任、奉獻……)。

  5. 佛教雖然不致刻板地反對離婚;但是也不會隨隨便便、不分青紅皂白地鼓勵或贊同。離婚總是一件憾事,試想:原本聊聊我我、海海山盟的情侶,卻因為諸多不可抗拒,或一時疏忽的因緣,終於分道揚鑣,豈不是今人惋惜不已?

  6. 如果不得已,一定要走上離婚的不歸路,那麼做為佛教徙,一定要表現出泱泱的好風度:儘量滿足對方的要求,自己吃點虧也無所謂;如果生有兒女,那麼看在孩子的分上,更應該相互尊重,儘量維持良好的友誼;千萬不能耍出小人的狠招─造謠生非,詆毀對方的名譽、人格,因為「冤仇宜解不宜結」,不是嗎?

  7. 由於離婚不是一件光采的事─至少在目前的社會是如此;而且會帶給雙方無可彌補的心靈創傷。所以佛教徙在結婚之初,就應該以「般若」(智慧)來觀照、分辨、思考,真正選出一個適合自己的菩提眷屬,不能單憑愚痴無明─盲目地追逐,否則來日終難逃脫分手的厄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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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選擇職業?

  1. 除了出家的修行者以「弘法」為業,一般人都應該找個理想的工作。既可養家活口、不做社會的「寄生蟲」;也可以藉此磨煉人格身心,實現自己的理想、抱負。

  2. 「八正道」中,有「正命」一項,指的就是「正當的生計」;也就是合理的生活方式。這跟我們生前所說的「理想工作」(職業),意思十分接近。而八正道中,另有「正業」一項,指的是「正當的行為」,想一想:「正當的生計」不也是「正當行為」的一種嗎?所以能正命的人,一定不會再有不正業。(八正道的內容,參見:《佛教的精神與特色》第四章〈四諦〉

  3. 佛典中曾例舉出家人的「四種邪命」(用不合佛法的手段,來養活自己),對在家的居士們也可適用─能作為選擇職業的指南。這「邪命」的內容,包括:當無照的郎中替人看病;觀天文星宿、求雨呼風;看相摸骨、卜卦斷吉凶;看地理風水等等。
      這些工作或職業為什麼佛教不容許呢?因為它們摻雜太多的邪術、迷信,足以蠱惑人心、詐人錢財,並藉此沽名釣譽。這跟佛教的宗旨:啟發眾生的正知正見、祛除眾生的無明疑惑,恰好背道而馳。

  4. 青年同學在踏入社會之初,就會面臨著「如何擇業」的問題,在態度上不可慎其事,因為職業關系著一個人的休戚(幸福與否)。舉個例來說:你選販賣偽藥,飼魚養鄨、經營地下酒家為業,就天天在那兒造惡業(尊下惡種子);如果改以教書、講經、開素食餐廳為業,那麼你天天都在弘法、修行,都在結善緣、積功德。這樣,一輩子下來,善惡業之間,就有天壞之別了。

  5. 當然我們不反對:挑選職業要合乎自己的「興趣」;不過這「興趣」的意思,不是指:我們要一味遷就自己感官的認知或心理的執著。像:我愛喝酒,所以選開酒家為業;愛賭博,所以開賭場。它真正的含義,應該是:選擇一種讓自己工作其間,而能發掘、體會、品賞出無窮趣味的職業。

  6. 能從事一種:不變質、愈做愈起勁、自利利他、護教弘法的工作,才是佛教徙最理想的職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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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病了怎辦?

  1. 生病了,不必抽籤問佛。因為「佛」沒有進過「醫學院」,如果替你開藥方(藥籤),他不就是密醫嗎?智者如佛,決不會這樣做的。
      身體有病,一定要看醫生──吃藥、打針一切都聽醫生的安排。別相信江湖郎中,也別只相信你師父的「診斷」,因為在醫學上,師父可能只是一個「門外漢」,他也會延誤你的病情。
      心理上,則可以接受佛、菩薩的「安慰」,以及師父的「鼓勵」(加持),讓他們經常「留守」在你心中,自然可以袪除憂鬱與恐懼。

  2. 「消災法會」可不可做?當然可以!許多道行高深的師父們為你誦經、念佛、持咒,又禮請宇宙間的諸佛、菩薩前來助陣,功德不少,效力也宏大。不過,如果你自己的信心、誠心不足,那可能就會事倍功半了。
      做消災法會,絕對不要「破費太多」,以免造成負擔。要衡量自己的經濟力量,不要「打腫臉充胖子」──怕別人笑自己太寒酸,甚至借錢舉辦,那就是不智。千萬要有正確的觀念:並不是花的錢愈多愈有效;也不是趕的場愈多愈快痊癒。其實方便的話,你也可以集合全家人,自己在家「辦」一場「梁皇法會」,效果也不會太差。

  3. 吃香灰、符籙的是傻瓜,因為這些東西不但不衛生,也有害胃腸消化。做個知識分子,你糊裡糊塗地被「哄」、被「騙」,只能怪自己太傻,怪神棍斂財又有何益?

  4. 除了開刀、注射和藥物的治療之外,最重要的是保持「平常心」與「安心」,否則整天焦慮,或是哭哭啼啼,病情又如何能獲得進展?
      調養期間,體力許可的話,不妨參訪名山古剎,與師父們談談,藉以洗淨心靈的污垢,澄清內心的煩惱;身體虛弱,不便遠行,則可以利用電話、傳真,嚮師父討教,當然也可以寫信請益。
      其實最好的「心理治療」方法,還是靜下心來念佛、觀想、讀經、寫經……一面做,一面生起慚愧心來懺悔──「往昔所作諸惡業,皆由無始貪、瞋、癡,從身語意之所生,一切我今皆懺悔。」

  5. 「病」本來就是人生基本八苦之一,任誰也逃不了的。所以不必埋怨,也不必自責。除了默默地忍受之外,正好可以利用「生病」的機會,好好體會「無常是苦」的道理(何況,知苦是入道的增上緣);更能藉著自身的病苦,推己及人,憐念一切受病魔折磨的眾生,進而激發菩提心,發願拯救眾生早日脫離苦海。

  6. 如果能透視「緣起緣滅」的真理,了解「四大苦空」、「五陰無我」;體會到「金剛經」說的:「無相」──無「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」,那就更高妙了。試想:那有一個「我」會生病?那有正在受苦的「我」?同理;根本也沒有一個「我」會病死的。如此,何憂何怖之有!(見:正聞.印順─「空之探究」第82頁至90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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